朱福惠 張晉邦:特殊行政區憲法說明提請權的法理根據與台包養經驗實行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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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憲法與基礎法配合組成特殊行政區的憲制基本。實行證實,假如不包養 克不及將憲法實用于特殊行政區的管理,基礎法難以單獨支持。所以,特殊行政區應從基礎法管理向憲法和基礎法管理轉型。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行,重要是憲法實用和憲法說明題目。憲法和法令均沒有明白規則特殊行政區的國度機關在何種前提下有提請說明憲法的權利,立法法也沒有對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的違憲審查請求權作出規則,本質上未能對的地看待特殊行政區的憲法位置,晦氣于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息爭釋,也晦氣于中心當局和特殊行政區當局實用憲法完成特殊行政區的管理。所以,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憲法說明提請權的應用固然是包養 憲法實用和憲法說明的法式性權利,但合適我國的憲法體系體例和憲法說明道理。經由過程憲法說明提請權的行使,可以處理特殊行政區法制實行中的緊急題目,從而保護“一國兩制”和基礎法的威望。

要害詞:  憲法管理;憲法說明;提請權;特殊行政區

一、基礎法管理形式的局限①

我國特殊行政區的管理遵守“一國兩制”準繩,經由過程憲法受權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制訂基礎法并確認高度自治而完成。特殊行政區年夜體經過的事況了從政治構思和交際許諾到建構憲法軌制,從憲法軌制到法令實行,再從法制到法治三個成長階段[1]。詳細來說,這三個階段是指20世紀70年月至80年月“一國兩制”構思構成時代的計謀管理階段,特殊行政區軌制進憲至兩個基礎法公佈之前的政治管理階段,兩個基礎法正式公佈實施至今的法令管包養網 理階段。作為“一國兩制”實際的重要軌制載體,依托于基礎法實施的特殊行政區軌制獲得了環球公認的成績。但不成否定的是,近些年來,“一國兩制”實行逐步遭受管理困難,深條理的牴觸開端凸顯[2]。尤其是在噴鼻港特殊行政區,隨同政治和經濟周遭的狀況的變更,特殊行政區外部社會政治抗衡氣氛趨濃,重要政治氣力對峙加劇,政治共鳴難以告竣;行政主導體系體例不彰,立法會否決派掣肘施政,法院司法能動認識激烈;部門港人存在公民認同危機,招致極端權勢浮出水面。從七一年夜游行到公民教導事務,從占領中環到立法會選舉呈請風浪。2015年全國人年夜常委會“8·31決議”之后,噴鼻港政爭依然難止,2017政改計劃再度折戟,重啟艱巨。當下的特殊行政區管理以及基礎法的實行面對嚴重挑釁。

基礎法是根據憲法制訂的憲法性法令[3],是特殊行政區外部各項軌制、政策和當地立法的根據與基本,在特殊行政區具有超出位置[4]和主導位置[5]。基礎法的特別性和主要性決議了其作為特殊行政區軌制的重要法令載體與生俱來地承載了“一國兩制”下特殊行政區憲制次序具有的內涵張力。作為“活的文件”(living document),基礎法施展包涵、讓步以及均衡和再均衡的軌制改革才能[6],并順應不竭變更的社會周遭的狀況而施展其憲制整合效能。“一國兩制”的焦點訴求在于舍棄認識形狀爭議,以國度體系體例的高度包涵完成國度同一,是主權者的自我設限。回回以來在特殊行政區管理的詳細方法選擇中,主流不雅念寄看于創設基礎法管理形式完成特殊行政區管治。這重要表示為“一國兩制”之下邊疆與特殊行政區各自堅持原有的政治、經濟、社會軌制不變,特殊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和本錢主義生涯方法由基礎法予以確認和保證,軌制差別和軌制競爭被寄看于在一國之內彼此融會并逐步消解,國度主權權利與主權行使以及憲法的效率則重要經由過程施展基礎法的紐帶感化予以轉化和傳導。在這種管理形式下,邊疆與港澳特殊行政區一國共存、同心同德、同臺競爭、配合成長。在特殊行政區管理中,基礎法的主導感化和基本感化也歷來不竭遭到學界主流不雅點的配合肯認和誇大。以為噴鼻港基礎法可以保證噴鼻港的法治[7],基礎法是“一國兩制”構思的法令化,關于噴鼻港管理方法的各種假想都是為了堅持噴鼻港特殊行政區的繁華穩固,基礎法是這種管理假想的管理根據[8]。

但現實上,特殊行政區的這種基礎法管理形式不只不難形成實行中對國度憲制懂得的誤差,並且繁殖特殊行政區管理的政治隱患。起首,基礎法是一部憲法性法令,但不是憲法。對基礎法位置和感化的過火依靠與誇大,不難形成憲法與基礎法關系掉衡。基礎法不只被視為特殊行政區軌制的法令基石,更被看作中心與特殊行政區劃分政治權利的憲法文件,將基礎法視為“小憲法”“憲法特殊法”“特殊行政區憲法”。這現實上違反了憲法是最高法、最基礎法的基礎道理。由此在法理上割裂憲法和基礎法的關系,基礎法成為消除憲法充足實用的軌制原因,從而招致憲法在特殊行政區效率和實用遭到持久困擾②。其次,基礎法對特殊行政區來說是一部受權法,對基礎法位置和感化的過火依靠,不難發生特殊行政區管治實行中的政治隱患。對于受權法自力性的過火誇大,消解了中心作為受權者的主權定奪位置,掩蔽了中心管治權的終極性和合憲性,催生了特殊行政區不受中心干涉的泛自治請求和最年夜限制的權力維護偏向,縱容了特殊行政區的“擺脫情感”[9],弱化了特殊行政區積極介入國度管理的憲法任務。乃至多年來所謂國度與特殊行政區“相得益彰”的白話化表述從確保特殊行政區繁華穩固的政治決計被同化為一種彼此區隔的政治話柄,“一國兩制”的內在被曲解為“一國”與“兩制”同位、“一國”與“兩制”劃一的憲制態度。

應當看到,起首,特殊行政區軌制是國度基礎政治軌制[10],本應經由過程憲法具體規則。基礎法是在特別汗青佈景下以通俗法令承載憲法效能的軌制,其自足性③只宜在基礎法這一次級規范系統中熟悉,基礎法作為單一的憲法性法令并不克不及說明自治權的起源及其水平,是以,基礎法詳細條目的效率和內在只能置于國度全體的憲制次序中往懂得。其次,受權關系分歧于分權關系[11](124)。在受權框架下,特殊行政區的權利來自中心當局的授予并且必需接收中心的監視,受權的成果既不該發生分權形式下的灰色區域,也不該發生人權語境下的抗衡權[12]。港澳回回后,固然港澳法令及本錢主義社會軌制予以保存,但其軌制系統背后的最基礎規范以及權利基本曾經產生了最基礎性轉變,以中國憲法和基礎法為焦點的新憲法次序代替了原有憲制,中心針對特殊行政區取得了一系列憲制權利[13]。現實上,中心對特殊行政區的管治權不只包含基礎法管治權,更包含憲法管治權,憲法的空間效率決議了其全體實用于特殊行政區,憲法的部門條則可以在噴鼻港直接實行,無須經由過程基礎法轉化實用。再次,就基礎法與憲法的關系而言,基礎法并非僅以憲法第31條為根據制訂。憲法第31條雖受權全國人年夜制訂基礎法,且基礎法有權規則特殊行政區的政治軌制,但基礎法的制訂是以整部憲法為根據,基礎法在全國產生法令效率,并非只實用于特殊行政區。基礎法亦在序文中明白規則是依據憲法由全國人年夜制訂的法令,所以,憲法是在特殊行政區具有用力的最基礎法,憲法與基礎法配合組成了特殊行政區的憲制次序,基礎法表現了憲法的軌制結構和基礎精力。

綜上所述,基礎法作為特殊行政區的基本性法令,固然在特殊行政區的憲制次序構建方面施展了主要感化,但假如將之與憲法割裂,則擴展了主權與特殊行政區治權之間的邏輯裂隙,隱含著噴鼻港高度自治與憲法和主權的廣泛性、同一性之間的邏輯裂隙④。若將憲法消除于特殊行政區管理之外,基礎法自己包含的政治張力和最基礎規范的非自足性使其難以承當特殊行政區管理的憲制義務。特殊行政區的管理既是處所管理,又是包養 國度管理的主要構成部門[14]。國度管理古代化實質上是國度管理法治化,古代法治并非普通的規定之治,而是憲法至上的憲法之治。憲法不只為國度管理才能供給合法性淵源,為國度管理系統供給軌制根據,更為主要的是,憲法可以或許為國度管理古代化供給價值引領[15]。憲法自己內蘊了公理、不受拘束和次序的價值意涵,其經由過程分派政治權利、規范國度權利、預防社會凌亂和調理好處關系,可以或許告竣平易近主、同等和人權等憲法價值完成的積極後果。概言之,憲法作為一國的最基礎法,其人權保證感化有利于採取并接收特殊行政區的人權政治語境中的權力維護偏向,其規范和把持國度權利運作的效能則有利于整合中心管治權與噴鼻港高度自治權之間的權利關系。特殊行政區憲制的完全寄義應當在規范彼此聯繫關係的全體構造包養 中予以懂得,憲法與基礎法配合組成特殊行政區憲制基本的“配合基本論”有利于夯實“一國兩制”的憲法保證⑤。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充足實用也有利于國度統合的告竣[16]。特殊行政區管理應當完成從基礎法主導型管理形式向憲法和基礎法配合管理形式的時期轉型。

二、特殊行政區憲法說明法式的缺掉

憲法管理需求國度機關應用憲法思想、實用憲律例范來處置國度或許處所事務,而憲法管理的基礎情勢是憲法實用與憲法說明,假如沒有憲法說明軌制,憲法管理形式即不克不及有用運作。在特殊行政區的管理經過歷程中,特殊行政區法院屢次實用憲法判決案件⑥,并且經由過程判例確立違背基礎法之審查權對國度憲制停止具有爭議的司法審查功課,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屢次發布具有憲法說明性質的決議和決定,其目標在于經由過程憲法之實用與說明保護特殊行政區的法令次序。這表白特殊行政區管理中也存在憲法實用的現實需求。但是,在特殊行政區基礎法管理不雅念的影響下,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息爭釋并沒有組成其憲制構架的構成部門。相反,以基礎法實用排擠憲法實用的不雅念較為風行,嚴重矮化憲法的最基礎法和最高法位置。國度權利機關在制訂法令時,經常較少斟酌特殊行政區與邊疆的關系,以為特殊行政區的管理以基礎法為限。是以,無論是特殊行政區仍是國度立法,都將“一國兩制”視為僵化的基礎法系統,從而組成法令系統的雙向封鎖。由于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不克不及說明憲法,同時也沒有提請憲法說明的權利,招致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缺少軌制基本。

我國憲法第67條規則,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和法令,並且從憲法文本的表述以及立法法的規則來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憲法和法令說明權為排他性權利,除非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經由過程決議或許制訂法令明白受權其他國度機關說明。憲法確認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的體系體例,此種體系體例稱之為抽象的憲包養網 法說明體系體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并不審理案件,是以不克不及在審理案件的經過歷程中說明憲法。固然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有權依權柄自動說明憲法,可是其他國度機關尤其是法院提出說明憲法的請求或許提出,具有主要的感化。立法法第46條規則包養網 國度機關可以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出說明法令的請求,而第99條規則,國度機關可以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出律例和條例抵觸憲法與法令的審查請求和提出,此種請求權和提出權可以統稱為懇求權。所以,憲法說明的提請權是指不具有憲法說明權的國度機關在實用憲法和法令,或許在實行權柄經過歷程中發生憲法爭議和疑義時,按照法令的規則向憲法說明機關提出說明懇求的權利。凡履行憲法法院或許憲法委員會說明體系體例的國度,均在憲法和法令中確認憲法說明提請權,并且將社會集團和國民歸入提請主體的范圍。憲法說明提請權是憲法說明法式的主要構成部門,屬于法式性權利。憲法之所以確認憲法說明的提請權,其目的重要在于:其一,經由過程國度機關的憲法說明提請權,拓展憲法的實行與實用範疇,防止憲法說明機關壟斷憲法實用,真正完成憲法在國度和社會管理中的效能。其二,經由過程國度機關的說明提請權監視憲法的實行,付與一切國度機關和國民監包養 視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能否違憲的義務,從而補充憲法司法實用機制的情勢意義上的合憲性審查之缺乏。

從實行層面來考核,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法令說明在大都情形下均由其他國度機關提出說明懇求而啟動,所以,抽象的憲法說明和法令說明一樣都需求其他國度機關的提請才幹有用運作。付與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憲法說明提請權,是推進特殊行政區憲法管理轉型的主要軌制架構。國度機關在實行和實用憲法與法令的經過歷程中,假如碰到需求明白憲法條則的包養詳細寄義或許對法令的合憲性發生疑義時,需有權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基礎法的說明權由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受權特殊行政區法院行使,但依據憲法和基礎法的規則,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可以按照權柄停止說明或許依據特殊行政區法院的提請停止說明,所以基礎法的說明不只在體系體例上較為完美,並且合適我國的憲法和法令說明體系體例。特殊行政區的憲法說明體系體例,應與特殊行政區的基礎法說明體系體例具有同構性。

特殊行政區的憲法實用息爭釋缺少軌制支撐,表示在特殊行政區法院實用憲法判決案件以及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的憲法說明和合憲性審查提請權沒有直接而明白的法令根據,基礎法和立法法均沒有在詳細操縱層面觸及特殊行政區的憲法說明題目⑦。可見,特殊行政區的基礎法管理不雅掩蔽了憲法管理不雅。由於在特殊行政區管理不雅上,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行被視為只能透過基礎法直接實用,所以,憲法在特殊包養網 行政區實行經過歷程中的說明題目被分歧理地轉換為基礎法說明題目。憲法是國度的最基礎法,它組成國度基礎軌制的憲法基本。“一國兩制”是八二包養網 憲法對特殊行政區軌制的肯認,基礎法是憲法“一國兩制”架構的詳細化,是以,基礎法不只在“一國兩制”層面不克不及替換憲法,並且在國民代表年夜會軌制、憲法和法令說明軌制等方面更不克不及替換憲法,基礎法說明異樣不克不及替換憲法說明在特殊行政區管理中的位置和感化。基礎法沒有明白規則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享有憲法說明權或許憲法說明提請權,但基礎法的自足性并不料味著其受權形式的封鎖性,簡略地從基礎法缺少顯性受權條目便否定特殊行政區擁有憲法說明提請權,是對憲法與基礎法關系的曲解。依據基礎法第20條的規則,特殊行政區有權享有全國人年夜、全國包養網 人年夜常委會以及中心當局授予的其他權利。可是,出于對基礎法管理的固有熟悉,最高國度權利機關制訂的法令在規則處所權利時經常疏忽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的權柄,從憲法審查息爭釋的權限來看,表示在如下方面。

第一,特殊行政區憲法說明提案權闕如。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憲法說明固然為抽象說明,但其說明具有律例范的效率,是一種造法運動。依照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立法和任務法式,憲法和法令說明的啟動法式與立法法式同構。據此,我國現行憲法說明體系體例和運轉法式應當依據《憲法》,聯合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組織法。立法法、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議事規定等法令予以懂得,從中推論特殊行政區的憲法說明提請權及其行使之需要性。

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立法法式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組織法、立法法和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議事規定等規則,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組織法第32條明白了有權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交議案的主體是中心國度機關和必定多少數字的代表委員。立法法第26條、第27條明白了有權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交法令案的主體是中心國度機關和必定多少數字的代表委員。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議事規定第11條也將常委會權柄范圍內的議案提請權主體確以為委員長會議、國務院、中心軍委、最高國民法院、最高國民查察院、全國人年夜各專門委員會、十人以上常務委員會構成職員聯名等中心國度機關及集團。可見,我國的國度立法權重要由最高國度權利機關行使,其他中心國度機關在法式上具有法案提請權,而包含特殊行政區當局在內的處所當局均沒有國度立法的法案提請權。所以,從立法權層面,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無權直接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出憲法說明的議案。

第二,立法法對審查息爭釋提請主體的限縮。憲法審查的實質是憲法判定,憲法說明的實質是憲法懂得,憲法審查以憲法說明為條件,憲法說明必定構成憲法審查。普通而言,有權提起憲法審查的國度機關必定有權啟動憲法說明。我國憲律例定,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行使憲法審查權⑧。今朝對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憲法審查法式作出明白規則的是立法法。依據立法法第99條第1款之規則,只要國務院、中心軍委、最高國民法院、最高國民查察院以及省級人年夜常委會才幹針對行政律例、處所性律例包養網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提出違憲審查的懇求,立法法沒有規則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的違憲審查請求權。依據立法法第99條第2款之規則,除該條第1款羅列以外的其他國度機關、社會集團、企工作組織和國民如以為行政律例、處所性律例、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與憲法和法令相抵觸,可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書面提出審查的提出,由全國人年夜常委會任務機構停止研討,需要時,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停止審查,提出看法。可見,立法法并沒有明白消除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違憲審查的提出權。

固然立法法并不是實用于特殊行政區的全國性法令,但該法第8條明白規則,特殊行政區軌制屬于只能制訂法令的事項,表白全國人年夜及其常委會制訂有關特殊行政區方面的法令均受該法之拘謹,是以特殊行政區固然不克不及直接實用該法,但對根據該法制訂的有關特殊行政區的法令以及實用于特殊行政區的法令,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應該擁有憲法審查和憲法說明的提請權。這不只是管理噴鼻港和澳門特殊行政區的需求,也是保證國度法令同一實用的需求,更是確保憲法第31條所確立的特殊行政區軌制牢固的需求。立法法只規則行政律例、處所性律例、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能否抵觸憲法和法令,沒有規則法令能否抵觸憲法的題目。但從憲法至上的道理動身,法令依然有抵觸憲法之能夠。依據憲法確立的說明體系體例,假如法令在實用經過歷程中產生抵觸憲法之爭議,可以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出憲法說明之懇求,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可以對法令的合憲性作出說明。特殊行政區在實用基礎法和其他全國性法令的經過歷程中,碰到需求說明法令合憲性的情況,假如不克不及擴展實用立法法第99條第2款之規則,從特殊行政區管理的高度來看待憲法說明提請權,則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管理中的感化將不克不及獲得有用施展。

三、特殊行政區的憲法說明提請任務

(一) 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有實行憲法的職責

憲法說明提請權是憲法實用息爭釋的法式性權利,要完成特殊行政區的憲法管理,必需要完成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與說明。不然,基礎法管理形式之不雅念依然難以完成轉型。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在現行憲制下的憲法說明提請權,可以由特殊行政區法院在實用基礎法和全國性法令時提出,也可所以特殊行政區立法會或許立法會必定多少數字的議員提出,同時也可以由行政主座提出。特殊行政區法院和立法會的懇求權在法理上之合法性自不待言,但是,行政主座的提請權則需求從特殊行政區的政治體系體例的角度動身予以特殊闡明,由于行政主座是特殊行政區首長,其法令位置不克不及與邊疆省級行政機關之行政首長相提并論。特殊行政區不履行國民代表年夜會軌制,而履行行政主座主導下的分權體系體例。鑒于特殊行政區的行政主導體系體例,依據基礎法的相干規則,行政主座是特殊行政區首長,代表特殊行政區對中心擔任,擔任引導特殊行政區當局,擔任履行基礎法和其他法令,擁有包含行政權、人事任免權、立法權在內的普遍權利。是以,付與特殊行政區行政主座的違憲審查和憲法說明提請權比擬合適特殊行政區的政治體系體例。從憲法道理動身,憲法說明之提請權的主體標準必需知足兩個前提:一是享有憲法權柄并對其管轄的事務具有終極決議權;二是享有憲法權柄的國度機關具有實用和履行憲法的權利,其實用和履行憲法的行動直接產生法令後果。

特殊行政區的政治體系包養網 體例決議了行政主座應該具有說明憲法的提請權。依據憲法第31條,國度在需要時得建立特殊行政區。在特殊行政區內履行的軌制依照詳細情形由全國人年夜以法令規則。憲法這一條目表現了國度在建立特殊行政區軌制時需求遵守需要性準繩和隨機應變的機動性準繩。分歧于邊疆的國民代表年夜會軌制,特殊行政區政制是權利制衡基本上的行政主導體系體例。第一,外行政主座的法令位置上。依據基礎法相干規則,行政主座是特殊行政區首長,代表特殊行政區。行政主座按照基礎律例定對中心國民當局和特殊行政區擔任。行政主座在特殊行政區擁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法令位置。第二,外行政主座的發生上。依據基礎法的相干規則,行政主座在本地經由過程一個具有普遍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較特殊行政區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而言,具有較為普遍的認受性和平易近意代表性。第三,外行政主座的錄用上。行政主座由中心當局批準錄用,對中心擔任,與中心當局具有較為慎密的憲法和法令聯絡接觸。第四,外行政主座的權柄上。基礎法付與了行政主座包含引導特殊行政區當局、履行特殊行政區法令、法令簽訂權、法令公布權、財務預算案簽訂權、行政決議計劃權、行政號令權、人事錄用權和提案權在內的普遍權柄。可見,特殊行政區政治架構重要是繚繞行政主座design的。行政主座在特殊行政區范圍內既具有結局性和威望性的憲法權柄,其決議權也直接產生法令後果。是以,特殊行政區憲法說明提請權作為很是主要的憲法權利,也應該付與特殊行政區行政主座行使,以此進一個步驟穩固特殊行政區的行政主導體系體例。

(二) 特殊行政區可以行使法令付與省級行政區的部門權利

依據憲法和基礎法的規則,特殊行政區為我國的處所行政區域,是以,外行政區劃上,特殊行政區相當于我國的省級行政區。依據主權準繩,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產生直接拘謹力包養網 ,特殊行政區的設置及其高度自治權的授予,均由全國人年夜依據憲法制訂法令而完成。特殊行政區不只需對憲律例定的交際、國防等中心當局權利予以尊敬,並且還需求受憲法和法令說明體系體例、立法軌制之束縛。《憲法》第67條規則,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基礎法沒有規則特殊行政區法院的憲法說明權,表白全國人年夜并沒有將憲法的說明權授予特殊行政區行使。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固然沒有憲法說明權,可是,憲法確立的說明軌制在特殊行政區具有用力。基礎法公佈實施之初,全國人年夜以決定的情勢確認港澳基礎法合憲,但全國人年夜對合憲性的懂得止步于合憲性宣佈,未能進一個步驟說明基礎法為什么合憲,招致特殊行政區軌制的憲法定位以及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若何實用憲法和法令等題目持久得不到處理。學界先后呈現了特殊行政區憲法論、基礎法令論、憲法特殊法論、八二憲法變遷論等幾種基礎法合憲性推定實際[17]。特殊行政區憲法論試圖化解特殊行政區內履行的包養 基礎軌制與現行憲法相抵觸的現實違憲爭議,將基礎法上升為特殊行政區憲法典,以期與八二憲法比肩而立。其以為特殊行政區軌制以基礎法為準即可,無須與邊疆憲法發生聯絡接觸,以此說明八二憲法部門條目難以在特殊行政區直接實行的近況和基礎法在特殊行政區所具有的最高憲制位置。但由于基礎法明白規則依據憲法制訂,特殊行政區的權利起源于中心受權,是以基礎法憲法論違反了憲法普通道理和我國單一制的構造情勢。基礎法令論借助于全國人年夜國度權利機關自然合憲的憲制位置⑨,以為憲法第31條明白了全國人年夜制訂法令確立特殊行政區軌制的權利,是以全國人年夜制訂的基礎法屬于基礎法令,基礎法令并不違憲。但基礎法令論難以答覆的是作為下位法何故可以或許修正上位法,基礎法何故可以或許作出與憲法紛歧致的規則。憲法特殊法論試圖以特殊法與普通法的關系化解基礎法違憲爭議[18],但其有將八二憲法弱化為通俗法之嫌,與憲法最高法令效率殊難婚配。八二憲法最基礎規范變遷論[17]則直陳我國現行憲法曾經由曩昔的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變為了一部多元共和制憲法,憲法第31條是對五四憲法以來的共和國體系體例的重塑,八二修憲與七五修憲和七八修憲的明顯差別在于憲法的最基礎規范已由“中華國民共和國履行社會主義軌制”變為“中華國民共和國普通行政區和平易近族自治區履行社會主義共和制,特殊行政區履行本錢主義共和制”。但八二憲法最基礎規范變遷論難以有用說明基礎法第5條明白規則的特殊行政區軌制五十年不變的時光刻日,此外,其關于八二憲法修正性質的認定,關于憲法最基礎規范的界定,都存在可進一個步驟研討之處。

從憲法史的角度察看,八二憲法確立的央地關系在成長過程中的變遷可以有用懂得憲法與基礎法的關系。八二憲法關于特殊行政區軌制的規則是我國國度構造情勢的嚴重變遷和試驗。五四憲法以來,我國的央地關系經過的事況了數次調劑,但都是在高度中心集權體系體例下的部分調劑。假如說平易近族區域自治軌制以及經濟特殊行政區軌制是我國單一制構造情勢的初步改造,那么八二憲法確立特殊行政區軌制,則意味著特殊行政區處所國度權利的自治范圍從行政權、立法權進一個步驟擴展到了司法權,國度權利下放的考量原因則慢慢從平易近族原因成長到了經濟原因甚至國土與主權原因。我國曾經由傳統的中心集權為特征的單一制國度慢慢成長為一個傳統型單一制與處所自治型單一制并存的國度。是以,憲法第30條和第31條配合完成了這種國度構造情勢的轉型與建構。憲法第31條不該當被看作是第30條的特殊規則,其與憲法第30條的規范關系應當被解讀為一種并列關系,普通國度行政區域內的國度機關與平易近族自治處所的國度機關以及特殊行政區的國度機關具有對等的憲法位置,共享國度機關所應享有的個性和基本性憲法權利。平易近族區域自治處所以及特殊行政區的自治權都起源于中心受權,固然受權的內在的事務和情勢存在差別,但不影響憲法在這些自治區域的全體效率。

立法法第46條明白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年夜常委會提出法令說明的請求權,立法法第99條明白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年夜常委會提出違憲審查的請求權以及其他國度機關提出違憲審查的提出權。由于我國憲法說明與法令說明的同構性,以及“無說明即無審查”的違憲審查與憲法說明的聯繫關係性道理[19],普通處所國度機關和平易近族區域自治處所的國度機關擁有憲法說明提請權的規范空間。是以,將憲法第30條和第31條作為一個全體來懂得,特殊行政區與邊疆其他省級行政區均屬于國度的處所行政區。假如法令沒有作出特殊規則,在不違背憲法和法令準繩的條件下,邊疆省級國度機關擁有憲法說明提請權,則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也響應擁有憲法說明提請權。同理,基礎法與處所當局組織法及平易近族區域自治法具有劃一法令位階,均屬于對憲法第30條和第31條的實行。值得留意的是,由于基礎律例定特殊行政區的政治軌制和經濟軌制五十年不變,是以特殊行政區軌制固然幾回再三被誇大并非權宜之計,但特殊行政區軌制具有的試驗性質也很是顯明。假如特殊行政區軌制被證實是五十年之后也無須變更,則現行憲法必需進一個步驟修正,對應憲法第三章第五、六節的設定,在其第三章第七節中對特殊行政區軌制予以明白。

(三) 特殊行政區有保護國度法制同一的任務

通俗法院說明憲法和法令的國度奉行司法中間主義,而憲法法院或專門機關說明憲法的國度既將憲包養 法說明作為監視憲法實行的司法經過歷程,又將之視為政治經過歷程,一切法令、律例、號令和行動均不得違背憲法,一切國度機關均具有遵照憲法、保證憲法實行的職責。我國憲法序文最后一段及憲法第5條的規則表現了這種憲法不雅念。在此種憲法不雅念下,一切國度機關均非消極主動的中立者,而均屬于憲法守護者。國度機關提請憲法說明意味著對憲律例范效率的保護,是遵照憲法和實行憲法的行動,由于其具有改正違背憲法和法令行動的功用,更應被懂得為實行一種能動積極的護憲行動。是以,從憲法文本的角度來察看,國度機關的憲法說明提請權曾經成為憲法說明法式的主要構成部門,憲法說明的提請主體包含中心國度機關、處所國度機關以及社會集團和國民⑩。

但我國憲法第31條規則,國度依據詳細情形履行特殊行政區軌制,在特殊行政區內履行的軌制由全國人年夜以法令規則。是以,憲法第31條的特殊規則與憲法第5條的法制同一準繩從內在的事務上看似乎存在沖突。可是,憲法第31條和基礎法的規則,僅僅在于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應該重要實用基礎法處置特殊行政區事務,并不是在全國性法令與基礎法之間截然朋分,即并沒有也不成能堵截全國性法令與基礎法和特殊行政區事務之間的聯絡接觸。部門全國性法令可被列進基礎法附件三直接在特殊行政區實行。其他有關特殊行政區的全國性法令雖不直接在特殊行政區實行,但也不得抵觸憲法第31條及其所確保的特殊行政區軌制。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對此應有權提請憲法審查和憲法說明予以監視,以落實憲法第5條和憲法第31條的配合請求。應該以為,特殊行政區軌制寫進憲法第31條后,憲法第5條華夏有的“法令”“法制”“法治”等表述的規范寄義獲得了更換新的資料和擴大,特殊行政區法制成為國度全體法制的一部門,國度法令系統包括特殊行政區法令系統。噴鼻港回回后,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對特殊行政區原有法令停止的審查和采用運動也證實了這一點。所以,憲法第31條是對包含憲法第5條在內的原有憲制的更換新的資料,憲法第5條異樣主意保證憲法第31條所確立的特殊行政區法制。憲法第31條與憲法第5條同處于憲法第一章總綱之內。普通以為,憲法總綱的內在的事務是國度基礎準繩的歸納綜合性規則,總綱在全部憲法構造中起著領導性、準繩性和同一性的感化,是國度和社會基礎軌制設定之法令根據,是憲政體系體例構成和運作的基本。特殊行政區基礎法不只以憲法第31條為立法根據,也是憲法第5條的表現,在憲制層面是國民代表年夜會軌制、憲法至上和法制同一準繩的立法實用。基礎法第20條明白規則特殊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年夜及其常委會與中心國民當局授予的其他權利,這是憲法第31條的開放性說明。所以,立法法第46條和第99條有關處所當局權利的規則完整可以包養 實用于特殊行政區,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擁有付與的憲法說明提請權,是特殊行政區當局保護國度主權和法制同一、確保憲法實行的任務地點。

四、特殊行政區憲法說明提請權的實行動因

從特殊行政區管理的律例范系統來看,憲法、基礎法、全國性法令、全國人年夜及其常委會的決定和決議、特殊行政區當地立法等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均有發生憲法疑義或許合憲性爭議的能夠性。由于基礎法并未對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實用憲法的法式作出規則,在特殊行政區法院沒有取得憲法說明受權的佈景下,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請求或許提出說明憲法的權利顯得需要而急切。

(一) 憲法在特殊行政區實用激發爭議

根據主權準繩,憲法對特殊行政區的效率具有廣泛性、全體性和不成朋分性。從規范的角度來看,分歧的憲律例范在針對主體、事項或許空間上有分歧的效率指向和特色。有的條目具有直接拘謹力,如憲法序文第9、13天然段,憲法第2、4、29、31、57、62、67、85條等,這些條目觸及國度主權、基礎法令軌制、中心國度機關之權柄,不只是特殊行政區軌制樹立的憲制基本,也是特殊行政區處置與中心當局關系的準繩和規范。由于特殊行政區的政治軌制和社會軌制分歧,憲法的部門條目在特殊行政區只具有直接全體拘謹力。這些規范是“一國”的最基礎軌制,是界定“兩制”的規范根據,不認可這一類憲律例范在特殊行政區的效率,國度的憲法次序就會遭到損壞,基礎法和特殊行政區軌制就會掉往存在和成長的基本。那些不在特殊行政區直接實用的憲法條目,異樣對特殊行包養 政區國度機關具有拘謹力和直接實用性[20],它組成特殊行政區的憲制基本。是以,憲法在特殊行政區全體上是實用的。包養 特殊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的經過歷程中,碰到需求實用憲法來判決案件或許需求徵引憲法條則來闡明裁判的根據時,可以在判決書中直接實用憲律例范。假如特殊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實用的憲法條則發生疑義,或許對實用的全國性法令發生合憲性爭議時,應有權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或許說明法令的合憲性。當特殊行政區其他國度機關在實用憲法和全國性法令時對憲法條目發生疑義,或許實用法令碰到合憲性爭議時,可以由行政主座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或許說明法令的合憲性。

是以,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必定激發憲法說明。回回以前,噴鼻港法院根據英皇制誥,有權依據人權法案對實用于噴鼻港地域的法案停止司法審查。回回之后,噴鼻港的通俗法傳統得以保存,噴鼻港法院的司法審查權利得以延續。所以噴鼻港法院體系一向擁有受理憲法性訴訟的權利,這一點在回回以后并未轉變。如許一來,特殊行政區完整能夠呈現直接以憲法作為訴由的訴訟,而特殊行政區法院體系也完整能夠受理這一類憲法訴訟,并根據其自力的司法權作出審理。分歧于特殊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中徵引憲法,直接以憲法為訴由的案件更具有說明憲法的急切性。由于我國憲法說明權由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行使,是以,特殊行政區法院假如受理以憲法作為直接訴由的案件,在需要時應有權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釋憲。

噴鼻港回回以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針對特殊行政區的政治運作和基礎法實用經由過程了多項具有立法性質的決定和決議。由于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具有最高國度權利機關的常設機關的憲制位置,其決定和決議具有彌補立法的性質,當其實用激發憲法爭議或許發生疑義時,依然有需要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作出憲法說明。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先后對噴鼻港基礎法停止過屢次說明,并且針對噴鼻港特殊行政區行政主座普選題目和立法會普選題目作出過屢次決議。由于噴鼻港特別的政治周遭的狀況,這些法令說明和政改決議激發了噴鼻港法令界和政治界較為普遍的憲法爭議。包養 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假如經由過程憲法說明回應憲法爭議,進一個步驟對“一國兩制”的憲法精力停止威望而詳盡的闡釋,不只有利于停息爭議,緩解噴鼻港社會普遍存在的法治焦炙,並且順應噴鼻港社會的法治思想和傳統,對于管理噴鼻港具有主要的計謀意義。

(二) 基礎法的實用與說明激發爭議

依據基礎法,特殊行政區法院擁有案件的終審權并且有權說明基礎法。當案件碰到需求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基礎法,而終審法院沒有依據基礎法的規則而提請時,由于法院的裁判將會對特殊行政區的管理帶來嚴重憲法影響,是以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可以就案件爭議依據憲法第67條之規則依權柄說明憲法和基礎法,以制約終審法院的司法權。同時,為保護特殊行政區的穩固和管理的有用性,行政主座可以依據基礎法和立法法的準繩,向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提出說明憲法和基礎法的提出,以實時緩解終審法院判決惹起的不穩固情感。好比在居港權案件中,假如全國人年夜常委會不實時對基礎法相干條目作出說明,噴鼻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將會招致新增近百萬邊疆國民擁有噴鼻港居留權,這無疑對噴鼻港社會的成長形成難以蒙受的生齒壓力。現實上不只限于經濟影響,當案件的審理成果本質上觸及中心權利以及包養網 中心與特殊行政區的關系時,終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有能夠抵觸憲法和基礎法。但在基礎法第158條的框架下,由于能否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釋法的判定權回屬不明,當終審法院不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基礎法,而其判決將惹起憲法次序的不穩固,并進而對憲法和基礎法所確立的憲制基本形成傷害損失時,全國人年夜可以經由過程修正基礎法或許受權特殊行政區行政主座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和基礎法,從而補充基礎法第158條形成的法令空缺。

依據基礎法的規則,特殊行政區立法會有權立法,但立法增減國民基礎權力任務時,實行中會呈現激發憲法爭議的情況。港澳居平易近的基礎權力任務重要由基礎法第三章作出規則,并且散見于其他各章。憲法與港澳基礎法關于基礎權力任務的規則并紛歧致,既有相當水平的重合,同時也在權力內在的事務、權力主體和權力行使的限制,基礎任務的實行等方面表現出相當水平的差別。這種差別為處置三地之間大眾的基礎權力和任務帶來了法令實用上的困擾。依據“一國兩制”的精力,邊疆主體履行社會主義軌制,邊疆國民重要實用憲法確認的基礎權力任務。特殊行政區履行本錢主義軌制,港澳同胞在特殊行政區境內遵守基礎法所規則的權力任務,二者本不該該產生沖突。但隨同邊疆與港澳之間經濟文明聯絡接觸日益慎密,三地間呈現了大批的活動生齒,而三地間關于基礎權力和任務的規則并紛歧致,無法簡略疊加。此時,憲法與基礎法關都沒有。不模糊。于基礎權力任務規則的屬人及屬地效率就會產生實用上的困擾。特殊行政區的特殊應表現為地區的特殊,而非成分的特殊。如CEPA20241003/38.jpg下陸港間雙向人才活動成績無限包養 。持久以來在邊疆任務生涯的港澳同胞被對比本國人看待,僅部門高端人才享有邊疆戶籍生齒待遇,年夜部門港澳同胞難以享用與邊疆中國國民劃一的待遇,相干待遇也不如臺灣同胞。這與憲法道理不符。別的,在基礎法第23條國安立法過程在噴鼻港持久遲滯的情形下,特殊行政區決裂權勢大批違背憲律例定的極端行動也無法獲得遏制,有憲法實用的需要。邊疆與港澳之間權力任務規范的這種憲制狀態,既不合適憲法道理,也晦氣于人心回回和國度統合。就特殊行政區而言,依據兩個基礎法的相干規則,特殊行政區行政主座及法院均擁有必定的造法權利。當這些機關作出觸及特殊行政區居平易近基礎權力和任務增減的立法行動時,必定觸及憲法相干權力任務條目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或許對特殊行政區同胞的效率題目。特殊行政區法院和行政主座在處置上述題目時,應有權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停止憲法說明,以確保特殊行政區居平易近在邊疆的憲法權力,明白其在特殊行政區的憲法任務。

(三) 全國性法令在特殊行政區實用激發爭議包養

依據基礎律例定,列進基礎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令是關于國度主權、同一和國土完全的主要法令。普通以為,特殊行政區立法會不得對其停止本質性變革,但可以依據特殊行政區法制特色對全國性法令作出順應性轉化[21]。例如,為了實行國旗法和國徽法,立法會制訂國旗及國徽條例,轉化了不順應特殊行政區法制的相干立法。但需求留意的是,立法會的立法轉化行動現實上處于缺少監視的狀況,有能夠激發憲法爭議。在1998年除夕呈現的“欺侮國旗案”中,噴鼻港特殊行政區針對兩名原告欺侮國旗、區旗的行動提出刑事檢控的根據是國旗國徽條例和區旗區徽條例,這兩部條例將欺侮國旗、區旗行動進罪。但這一根據已經一度遭到噴鼻港上訴法庭的司法審查而被認定有效。在“欺侮國旗案”中,至多有兩方面的權利沖突激發了憲法爭議[22]。一是特殊行政區立法權和中心立法權的沖突。表示為國旗法和國旗及國徽條例的效包養網率題目。國旗法作為全國性法令,應該是國旗及國徽條例的立法根據和效率起源,噴鼻港當地立法的法令效率應該附屬于全國性法令。但《國旗及國徽條例》第9條第2款規則,“如本條例與依據《基礎法》附件三公布的任何全國性法令有不相符之處,本條例須說明為該全國性法令的特殊實行或改編本,并這般實行”。該條目實在是特殊行政區立法會自我宣佈為全國性法令的特殊法,從而起到優先實用的法令後果。該條例的這款規則顯然不合適法令位階效率道理,也不合適憲法確立的立法權限。依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則,只要全國人年夜及其常委會針對全國性法令作出的特殊規則才組成特殊法令,任何處所立法的技巧性修訂不得抵觸或許變革全國性法令的本質內在的事務,由於全國性法令的制訂和修正屬于中心立法權的事項范圍。兩個條例實在表現了特殊行政區立法權和中心立法權的沖突。假如其實用激發憲法爭議,特殊行政區行政主座和法院有需要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和基礎法,以緩解立法權的沖突。二是特殊行政區司法審查權和中心立法權包養網 的沖突,表示為特殊行政區法院體系有無權利對全國性法令停止司法審查。在“欺侮國旗案”中,噴鼻港法院以基礎法的表達不受拘束條目和人權公約對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將欺侮國旗行動進罪的規則停止了審查,但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是對國旗法第19條及刑法第299條的落實。法院當然有權對當地立法停止司法審查,但假如該立法的相干規則并非特殊行政區固有,本質下去源于全國性法令并附屬于中心立法,此時特殊行政區法院本質上就組成了對中心立法權的直接審查。特殊行政區的當地立法和司法審查均不克不及抵觸中心立法,尤其不克不及對全國性法令的內在的事務停止合憲性審查,只可以或許作技巧性順應。在“欺侮國旗案”中,欺侮國旗進罪是中心立法在全國性法令中曾經斷定的事項,特殊行政區上訴法庭的司法審查作出欺侮國旗無罪的判決顯然與此抵觸。這一司法審查行動表現了特殊行政區司法權和中心立法權的沖突。對此種憲法爭議,特殊行政區有關國度機關應該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說明憲法。當然,為了保護中心對噴鼻港的管治權,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應該依據憲法第67條之規則,依權柄說明憲法,從而制約特殊行政區法院的司法審查權,保持憲法在特殊行政區實行的威望性。

五、結語

基礎法實行的實行需求轉換特殊行政區的管理思想,“一國兩制”有待于在憲法層面進一個步驟推動,實行表白,特殊行政區管理需求處理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實用息爭釋題目,才幹充足施展憲法在國度管理尤其是在特殊行政區管理中的主要感化。憲法是國民價值認同的表現,經由過程憲法實用息爭釋從法令邏輯的角度削減政治抗衡發生的震蕩,并在憲法層面逐步構成政治共鳴,必將有助于特殊行政區管理的推動。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憲法說明提請權的行使,可以將部門政治爭議吸納到憲法爭議中處置,從而將特殊行政區管理形式由單一的基礎法管理向憲法和基礎法配合管理轉型。

注釋:

①   由于港澳特殊行政區軌制結構具有高度類似性,本文的闡述重要以噴鼻港特殊行政區為重要研討對象,但其基礎憲法道理分析應異樣實用于澳門特殊行政區。

②   憲法在特殊行政區的效率與實用題目為基礎法學界的持久難點題目,據鄒平學傳授的梳理,相干學說達13種之多。拜見鄒平學、黎沛文、張晉邦:《我國基礎法研討30年綜述》,載《中國憲法學三十年》,法令出書社2015年版,第307−311頁。

③   噴鼻港基礎法第11條第父親和母親坐在大殿的頭上,微笑著接受他們夫婦的跪拜。1款規則,噴鼻港實行的各項軌制、政策均以本律例定為根據,這在法令上保證了“一國兩制”方針所請求的噴鼻港當地軌制、政策的自足性、奇特性與穩固性。是以,這一條目可稱為“基礎法的自足性條目”。這一條目從憲法第31條延長而來,所以具有憲法層面的保證感化。在司法層面,噴鼻港法院有權依據這一條目化解能夠呈現的法令沖突,從而保護“基礎法的自足性”。拜見黃明濤:《論〈噴鼻港特殊行政區基礎法〉的自足性——對基礎法第11條第1款的一種解讀》,載《進修與摸索》2015年第1期。

④   有關基礎法內涵暗藏的邏輯裂隙的提法,可拜見陳端洪傳授的有關闡述。陳端洪傳授以為,基礎法隱含著兩年夜邏輯裂隙,“一是關于1842—1997年之間噴鼻港主權狀態的巨大敘事與現實戰略之間的裂隙;二是噴鼻港高度自治與憲法和主權的廣泛性、同一性之間的裂隙”。拜見陳端洪:《包養網 主權政治與政治主權:噴鼻港基礎法對主權實際的利用與衝破》,載陳端洪:《憲治與主權》,法令出書社2007年版第164頁。

⑤   田飛龍以為,2014年6月10日國務院消息辦公室發布《“一國兩制”在噴鼻港特殊行政區的實行》白皮書,廓清了噴鼻港法治社會的完全憲制基本,即憲法和噴鼻港基礎法配合組成特區的憲制基本,也就是“配合基本論”。拜見田飛龍:《‘配合基本’夯實‘一國兩制’憲法保證》,載2014年6月12日《法治周末》。

⑥   回回后噴鼻港各級法院至多在37份判決書中援用了中國憲法,從當時間跨度和影響力來看,簡直籠罩了噴鼻港回回以來一切激發學術爭議的判決。這此中存在著在特定案件和特定題目上本質性實用中國憲法作為案件裁判根據的情況,但噴鼻港法院未在憲法審查的典範形狀上實用過中國憲法,相較而言噴鼻港法院以基礎法為根據停止司法審查的案件則非常罕見。拜見王振平易近、孫成:《包養網 噴鼻港法院實用中國憲法題目研討》,載《政治與法令》,2014年第4期。

⑦   我國全國人年夜常委包養網 會在實行中經由過程答復訊問的方法闡釋憲法條則的詳細寄義,如《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辦公廳對憲法第37條之說明》,拜見周偉:《憲法說明方式與案例研討》,法令出書社2007年版第74頁。

⑧   全國人年夜的憲法監視權柄重要由全國人年夜舉辦全部會議時行使。依據《全國人年夜組織法》第9條和第10條的規則,全國人年夜主席團、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全國人年夜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心軍委、最高國民法院、最高國民查察院、一個代表團或三十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國人年夜提出其權柄范圍內的議案。是以全國人年夜的憲法審查權柄重要以立法議案的情勢提出,依據立法法式處置,提請主體異樣不包括特殊行政區國度機關,故本文不停止會商。

⑨   相干闡述可拜見許崇德主編:《港澳基礎法教程》,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1994年版,第16頁;肖蔚云:《論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和噴鼻港特殊行政區基礎法的關系》,載《北京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迷信版) 1990年第3期;劉茂林:《噴鼻港基礎法是憲法性法令》,載《法學家》2007年第3期;孫涉:《試論〈中華國民共和國噴鼻港特殊行政區基礎法〉在我法律王法公法律系統中的位置》,載《江蘇社會迷信》1991年第4期;陳玉明:《噴鼻港特殊行政區基礎法的幾個實際題目(上) 》,載《政法論壇》1990年第3 期。

⑩   如法國憲法第61條第1款規則,各項法令在公佈前應由共和國總統、內閣總理、公民議會議長、參議院議長,或由60名公民議會議員或60名參議員提交憲包養網 法委員會審查。拜見鄭磊:《憲法審查的啟動要件》,法令出書社2009年9月第1版,第223頁。又如德國基礎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則,聯邦法令、州法令與基礎法,或許州法令與其他聯邦法令在情勢或許本質上存在抵觸的歧見或許疑義時,聯邦當局、州當局或許1/4的聯邦議員可向憲法法院提出憲法審查的請求。拜見朱福惠、邵自紅主編:《世界列國憲法文本匯編(歐洲卷)》,廈門年夜學出書社2013年11月第1版,第198頁。再如波蘭共和國憲法第191條規則,總統、參眾兩院議長、總理、五十名眾議員、三十名參議員、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總查察長、最高監察院院長、國民權力保證專員可以就法令和國際協定的合憲性提請憲法法院判決。拜見朱福惠、邵自紅主編:《世界列國憲法文本匯編(歐洲卷)》,廈門年夜學出書社2013年11月第1版,第165頁。

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即《關于樹立更慎密經貿關系的設定》的英文簡稱。包含中心當局與噴鼻港特區當局簽訂的《邊疆與噴鼻港關于樹立更慎密經貿關系的設定》、中心當局與澳門特區當局簽訂的《邊疆與澳門關于樹立更慎密經貿關系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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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起源:《中南年夜學學報(社會迷信版)》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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