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政策例行吹查包養心得風會:《中華國民共和國花費者權益維護法實行條例》有關情形_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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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于2024年4月9日(禮拜二)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和最高國民法院、司法部、國家網信辦、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中華國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國務院新聞辦新聞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 邢慧娜:

密斯們、師長教師們,大師上午好!歡迎列席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近日《中華國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已經正式發布,為了幫助大師更好地清楚相關情況,明天的吹風會我們邀請到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師長教師,請他向大師介紹《條例》有關情況,并答覆大師關心的問題。列席明天吹風會的還有:最高國民法院平易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陳宜芳密斯,司法部立法二局負責人郭啟文師長教師,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察局局長況旭師長教師,國家網信辦網絡法治局負責人尤雪云密斯,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王振宇師長教師。

上面,先請柳軍師長教師作情況介紹。

2024-04-09 10:00:14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柳軍:

列位記者伴侶們,大師上午好!明天很高興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和大師做一個現場交通,起首感謝大師長期以來對市場監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任務的關心和支撐。大師了解,柴米油鹽維系萬家安寧,衣食住行關乎百業繁榮,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呵護平易近生福祉、保護經濟活氣、維護公正正義,對推動高質量發展和保證高品質生涯,意義很是嚴重。黨中心、國務院一向高度重視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習近平總書記屢次作出主要論述,好比說往年強調“使居平易近有穩定支出能消費、沒包養網有后顧之憂敢消費、消費環境優獲得感強愿消費”,在中心經濟任務會議上請求“優化消費環境”。本年的《當局任務報告》提出“實施 ‘安心消費行動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并列進了國務院本年的重點任務。《條例》的出臺,可謂正逢其時,為新征程上推進消費環境建設強化了法治保證。

大師了解,保護消費者權益是我們全社會配合的責任,需求立法、執法、司法多環節同向發力,需求當局、市場、社會多方面協同共治,這就需求有一個公正、通明、可預期的法令體系,為各方供給行動指引、均衡權利義務、促進多贏共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是此中的基礎法,1994年實施以來,深入影響了市場經濟和社會生涯的方方面面,可以說是一部家喻戶曉的法令。2013年第二次修訂以來,隨著我國新型消費的蓬勃發展,一些新的問題也不成防止地相伴而生,同時傳統消費也有一些老邁難問題還沒有獲得最基礎解決。為了增強消法的可操縱性,有用回應社會關切,市場監管總局共同司法部草擬出臺了《條例》。《條例》的草擬過程也是一個普及消費理念、凝集消保共識的過程,帶動了金融、電商、直播、物業、維修、快遞、網約車等不少領域消保立法的完美。作為消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規,《條例》起到了承上啟下、輻射帶動的感化,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發展歷程上具有主要里程碑意義。

《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系統觀念,重點在細化經營者義務、強化國家保護、完美爭議解決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規定,我們總結了一下,有五個方面的亮點。一是以人為本。周全加年夜了對消費者平安權、知情權、自立選擇權、公正買賣權、安寧權、個人信息等保護力度,既是權利保證,也是行動指南。二是統領各方。作為基礎性的、綜合性的普通法,各領域的經營行為都要遵守其規定;作為傾斜保護消費者的特別法,各行業的規章軌制都要合適其精力。三是與時俱進。對預付式消費、直播帶貨、“一老一小”、“霸王條款”、“刷單炒信”、“年夜數據殺熟”、自動續費、強制搭售等新領域新問題,作出了專門的規定。四是關口前移。完美消費糾紛先行息爭、行政調解、多元化解等機制,把更多糾紛化解在源頭、消滅在萌芽狀態。五是社會共治。強化社會監督和信譽約束,更好發揮消費者以及消協組織的感化,同時明確反對濫用權利、惡意維權。《條例》的出臺將更好支撐消費者依法維權,更好指引經營者依法經營,更好推動消費市場繁榮發展。

本年是消法實施30周年,《條例》也將于7月1日起正式失效。可是,消費環境建設永無盡頭,消費者權益保護永遠在路上。市場監管總局作為國務院消費者權益保護牽頭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一體推進“一法一條例”落實,全力打造“安心消費在中國”的美妙藍圖,盡力讓誠信成為市場底色,讓公正成為消費基石,讓造福蒼生的軌制落地見效,可感可及,把任務真正做到群眾的心田上。上面,我愿意答覆記者伴侶們的提問,謝謝!

2024-04-09 10:17:17

邢慧娜:

好,現在請大師提問,提問前請通報地點的新聞機構。

2024-04-09 10:17:34

中心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條例》中屢次提到加強監管和自律,特別是第3條提到樹立和完美消費者權益保護配合管理體系,可否具體介紹一下這一配合管理體系將達到什么樣的後果?謝謝。

2024-04-09 10:24:46

柳軍:

謝謝您的提問,這個問題我來答覆。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觸及諸多參與主體。各方之間既有良性互動,也有穿插沖突;既帶來了“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助力,也給我們統籌協調各方好處提出了更高的請求。《條例》明確要構成經營者遵法、行業自律、消費者參與、當局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配合管理體系,重要從三個方面發揮感化。

一是要讓市場運行更有序。《條例》圍繞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對消法規定的經營者各項義務進行了細化。好比,圍繞保證消費者人身財產平安,規定除了普通的商品服務外,贈品也要平安,“免費難免責”。好比,圍繞真實表露信息,列舉了虛假宣傳的常見情況,還規定了不起虛構或許夸年夜治療、保健、養生等功能誘導老年人消費,替我們消費者守好養老錢。再好比,圍繞保護消費者安寧權,規定不克不及私行發送“推銷信息”,也不克不及私行撥打“推銷電話”,我估計在座良多記者伴侶都收到過。通過這一系列更清楚的合規指引和更明確的法令責任,讓市場加倍有序、讓經營加倍規范,預防市場掉靈、減少消費侵權。

二是讓當局保護加倍無力。行政保護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要方面,是國際共識,更包養行情是中國特點社會主義軌制的優勢地點。《條例》強化當局牽頭感化,規定各級當局都要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任務的指導,具體就是要組織、協調、催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任務。同時,《條例》細化了有關行政部門職責,好比請求及時處理投訴舉報,開展消費預警和風險提醒,加年夜監管執法力度,加強對經營者的普法宣傳、行政指導和合規指引等,規定了一系列職責。這些規定將有助于更好地構成齊抓共管的當局協力,更好地發揮當局在消費維權方面的職能感化。

三是要讓社會監督加倍有用。大師了解,保護消費者權益是我們全社會配合的責任,離包養不開強年夜的社會監督。社會監督的氣力比我們普通的監督氣力更為強年夜。《條例》走新時代群眾路線,初次將消費投訴信息公示上升為法定義務,創新了消費領域信譽體系,讓我們14億消費者成為無所不在的監督氣力。同時,《條例》還對社會組織感化的發揮作了明確規定,好比,強化了消協組織的公益監督、公益訴訟職責,明確請求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自律,發揮好感化。同時,鼓勵和支撐年夜眾傳媒加強輿論監督,讓我們配合營造保護消費者符合法規權益的傑出氛圍。

下一個步驟,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社會各界周全開展安心消費行動,周全樹立消費者優先的政策取向,周全建設消費友愛型社會,積極構建安心消費環境共治格式。謝謝!

2024-04-09 10:24:58

彭湃新聞記者:

當前,消費者在符合法規權益遭到損害的時候,往往要支出較高的維權本錢才幹獲獲救濟,同時我們也看到,一些惡意維權引發了社會關注。請問《條例》在消費爭議解決方面有哪些完美?謝謝。

2024-04-09 10:33:07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察局局長 況旭:

謝謝這位記者的提問。發生消費糾紛怎么辦,這是每一個消費者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沒有后顧之憂敢消費,就要有公平高效的維權渠道,《條例》完美了消費爭議的解決機制。

起首,重視源頭息爭。與經營者協商息爭是對消費者最便捷、對全社會最經濟的方法,經營者是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條例》請求經營者落實首問負責,“誰銷售誰負責”“誰服務誰負責”,消費者有權直接找銷售者、服務商。我們也鼓勵先行賠付,商場、平臺、景區等在進駐商家拒不履責時,先向消費者墊付。引導在線爭議解決,今朝全國已經有16.6萬家企業進駐了全國12315平臺,先行息爭勝利率53%,比傳統的調解提速將近10天,改良了維權親身經歷。

其次,加強行政調解。行政調解量年夜面廣,化解了大批糾紛,深受群眾信賴。法令把行政調解作為爭議的解決渠道,就是讓當局幫助消費者解決糾紛,真正案結事了,而不僅是查處違法行為。《條例》初次規定有關行政部門受理投訴后,經營者和消費者批準調解的,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調解,也體現了“誰主管誰維權”的一種取向。還規定了投訴的受理要件、時限、委托調解、鑒定檢測等法式,好比嚴重、復雜、觸及眾多人的消費爭議,可以納進當局的抽查檢驗,“鑒定一次、解決一片”,這也緩解了消費者經常反應的鑒定貴、鑒定難的痛點。

最后,規范消費索賠。消費糾紛是市場經濟成長的煩惱,我們始終暢通訴求渠道,支撐社會監督,實行舉報獎勵,“打假人人有責”。但近年來惡意索賠舒展,破壞營商環境、濫用公共資源,還妨礙通俗消費者維權。有的夾帶、偷換、造假,被公安機關查獲,有的以“碰瓷”瑕疵為業,一本萬利。往年,市場監管系統接收投訴1740.3萬件,我們算了一下,參與投訴的人均1.8件,而有人投訴超過3000件。我們認為,消費者和經營者都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雙方都要秉持誠實信譽原則、在法治軌道內開展平易近事活動。《條例》初次規定,投訴舉報應當遵照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攫取不正當好處,損害經營者符合法規權益,擾亂市場經濟次序;騙取賠償、敲詐訛詐的要承擔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懲罰性賠償、行政處罰軌制要準確適用,防止“小錯年夜賠”“小過重罰”。

平易近有所盼、政有所為。小訴求連著年夜平易近生,我們將持續完美消費爭議解決渠道,不斷晉陞消費者的獲得感。謝謝!

2024-04-09 10:33:20

中宏網記者:

作為消保法的首部配套行政法規,此次出臺的《條例》對于司法審判會帶來哪些影響?別的,最高法將從哪些方面發力貫徹實施《條例》的規定,同時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司法保護?謝謝。

2024-04-09 10:34:02

最高國民法院平易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陳宜芳:

謝謝您的提問。起首,《條例》進一個步驟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有利于營造傑出的市場環境,防范消費糾紛的發生。其次,《條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調解等,有利于構建多層次、高效力的消費糾紛化解機制,促進訴源管理。再次,《條例》完美懲罰性賠償、預付式消費、七日無來由退貨等軌制,為國民法院供給新的裁判依據。《條例》第49條第1款初次明確,商品或許服務的標簽、標識、說明書、宣傳資料等存在不影響商品或許服務質量,且不會對消費者形成誤導的瑕疵的,經營者不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這對國民法院審理消費欺詐案件具有主要的規則意義。

下一個步驟,國民法院將從四個方面發力,貫徹實施《條例》、加強消費者權益的司法保護:

一是加速制訂《關于審理食物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解釋》。《條例》既保護消費者權益,也懲治敲詐訛詐行為,與最高國民法院正在制訂的食物藥品懲罰性賠償司法解釋理念分歧。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明確支撐消費者依法維權,規范“知假買假”者索賠行為,打擊敲詐訛詐等違法索賠行為,讓消費者安心消費,讓經營者安心經營。

二是完美預付式消費裁判規則。《條例》第22條對預付式消費中經營者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不得下降商品或許服務質量、退還預付款余額等義務作出規定。最高國民法院擬就預付式消費的責任主體、合同效率、合同解除、退款付息、消費欺詐等問題完美裁判規則,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維護消費者符合法規權益。

三是與行政機關樹立溝通協作機制。《條例》完美了行政機關執法規范和司法機關裁判規則,為加強執法與司法協作創造了條件。最高國民法院正在與市場監管總局等行政機關協商樹立和完美溝通協作長效機制,通過信息交換、司法建議、訴調銜接等方法,構成法治協力,為群眾買得安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營造傑出法治環境。

四是充足發揮消費公益訴訟感化。《條例》對消費公益訴訟作出專門規定。最高國民法院積極參與公益訴訟立法,推動完美消費公益訴訟軌制,下降消費者維權本錢。

此外,最高國民法院正在就網絡打賞、網絡直播營銷、在線預定、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等包養行情問題開展調研,下一個步驟將通過適時發布典範案例、制訂司法政策等方法不斷加年夜對消費者權益的司法保護。謝謝!

2024-04-09 10:34:16

央廣網記者:

我們現在發現直播帶貨越來越火,但同時虛假營銷的行為也在不斷發生,請問《條例》若何細化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以及直播平臺經營行為的監管?謝謝。

2024-04-09 10:39:52

況旭:

謝謝您的提問。直播帶貨創新了消費場景,豐富了消費供給,但由于“臺前幕后”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治理難,消費者舉證難,導致虛假營銷、貨不對板、退貨困難等問題比較凸起。近五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同時,投訴舉報的增幅高達47.1倍,明顯高于傳統電商,說明發展和規范還不服衡。《條例》對網絡消費作了五個方面的規定,這些對直播帶貨同樣適用。在此基礎上,針對直播的特徵和凸起問題,《條例》還作出了多方面的規范。

在強化信息表露方面,《條例》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法供給商品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法標明或許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由其他經營者實際供給商品服務的,還應當向消費者供給該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系方法等信息。直播帶貨必須說明白“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也是營銷的條件和底線。

在完美平臺治理方面,《條例》規定,直播營銷平臺經營者應當樹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軌制,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發生消費爭議的,直播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請求供給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相關信息,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需要的信息,“三無產品”往往是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法都沒有,平臺應當嚴格落實成分核驗和日常治理責任,在發生消費爭議時,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切實改良售后親身經歷。

在規范營銷行為方面,《條例》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發布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按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許廣告代言人的義務。《條例》通過將規范性文件《網絡直播營銷治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上升為法定義務,明確了平臺、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謝謝!

2024-04-09 10:40:08

深圳衛視直新聞記者:

《條例》的發布和即將實施,標志著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進進一個新的階段,可否介紹一下該《條例》出臺的重要佈景和政策制訂的初志,旨在解決哪些現存的重要問題呢?謝謝。

2024-04-09 10:47:33

司法部立法二局負責人 郭啟文:

起首謝謝您的提問。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關廣年夜國民群眾的衣食住行和親身好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臺后,先后作過兩次修改。近十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疾速發展,尤其是平臺經濟等新業態、新形式不斷涌現,消費者權益保護任務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在傳統消費領域,虛假宣傳、“霸王條款”、預付款“退款難”“卷款跑路”等問題比較凸起。在網絡消費方面,經營者濫用技術手腕、平臺規則、本身優勢等,侵略消費者權益的工作多有發生。網絡虛假營銷、直播帶貨中的冒充偽劣以及“價格歧視”“年夜數據殺熟”等問題引發廣泛關注。對于這些問題,有的現行規定比較原則,有的還存在軌制上的空缺,有需要通過制訂實施條例,細化補充和完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進一個步驟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令軌制體系。

司法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在立法過程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點社會主義思惟為指導,堅持以國民為中間,聚焦當前消費者關注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礎框架內完美相關規定。一是細化和補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對經營者保證消費者人身財產平安、缺點產品處理、明碼標價、應用格局條款等義務,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義務作了進一個步驟細化和補充。二是完美網絡消費相關規定,規定經營者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許接收服務,不得實施“價格歧視”“年夜數據殺熟”。直播營銷平臺經營者應當依法實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三是規范預付式消費經營活動,明確了經營者收取、退還預付款的有關規則等。四是強化當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規定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消費投訴舉報,加年夜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五是明確了消費者協會的履職請求,充足發揮消費者協會在保護消費者符合法規權益方面的積極感化。

此外,在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同時,加倍重視重塑傑出市場經營次序。好比,針對多年來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的投訴舉報和懲罰性賠償適用等問題,《條例》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健全受理機制的同時,強調消費者應當依法維權,不得應用投訴舉報攫取不正當好處。明確了不適用于懲罰性賠償的具體情況;同時,規定對于通過夾帶、偷換、造假、假造事實等方法騙取賠償或許對經營者敲詐訛詐的,按照治安治理處罰法等有關法令予以處理。《條例》在進一個步驟明確經營者義務的同時,也為經營者符合法規經營創造傑出市場環境。謝謝!

2024-04-09 10:47:54

極目新聞記者:

隨著平臺經濟不斷發展,消費者權益保護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虛假營銷、“年夜數據殺熟”、自動續費、退款難等問題遭到了廣泛關注。請問《條例》對于規范網絡消費有哪些新的規定?謝謝。

2024-04-09 10:53:14

柳軍:

謝謝您的提問,這個問題我來答覆。根據有關方面統計,截至往年末,我國網購用戶超過了9億人,在線觀光預訂用戶超過5億人,實物商品網上批發額占社會消費品批發總額的27.6%,與此同時,相關訴求也疾速增長,往年全國網絡消費訴求占所有的訴求的56%,超過一半,成為影響消費者獲得感的主要原因。《條例》針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為更好地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

一是制止“刷單炒信”。一些經營者“批量點贊”“虛假種草”“虛構測評”“好評返現”“刪除差評”等行為,損害了公正競爭和公正買賣。《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虛構買賣信息、經營數據,不得改動、偽造、隱匿用戶評價等,避免欺騙、誤導消費者。

二是制止“強制搭售”。一些經營者掃碼付出強制注冊、在線訂票捆綁代金券等行為,侵略了消費者自立選擇權。《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應用技術手腕,強制或許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接收服務。經營者通過搭配、組合等方法供給商品服務的,應當以顯著的方法提請消費者留意。

三是制止“年夜數據殺熟”。大師了解,“童叟無欺、真不貳價”,不單是中國傳統的商業品德,也是現代市場的買賣底線。假如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應用習慣、興趣愛好、付出才能、議價條件等進行歧視性定價,很能夠損害消費公正。所以《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統一商品服務在劃一買賣條件下設置分歧的價格或許收費標準。這也是我們國家外行政法規中初次對差異化定價進行規范。

四是規范“自動續費”。現在網站和APP的各種付費會員越來越多,有的首月優惠、次月高價,有的默認勾選、私行扣款,還有的跳轉了五六步都沒法撤消,讓消費者防不勝防。《條例》規定,相關經營者應當在消費者接收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前,分兩次以顯著的方法提請消費者留意,同時還應當為消費者供給顯著、簡便的隨時撤消或許變更的選項。

五是保證“無來由退貨”。七日無來由退貨已經成了我們網購的標配,可是依然有一些商家以各種來由推托。《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限縮法定的無來由退貨范圍;對不適用無來由退貨的商品,應當以顯著的方法進行標注,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得作消費者默認批準的選項。同時,未經消費者確認,不得拒絕無來由退貨。

下一個步驟,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針對網絡消費能夠會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優化網絡消費環境,更好維護廣年夜網絡消費者的符合法規權益。謝謝!

2024-04-09 10:53:27

逐日經濟新聞記者:

霸王條款是消費者碰著的常見問題,許多網友碰到過“訂單不退不換”、“注冊視為批準”、“管轄僅限當地”等不公正格局條款,請問《條例》對此有什么規定?謝謝。

2024-04-09 11:02:55

況旭:

謝謝您的提問。霸王條款屢見不鮮,信任在座的良多記者遭到過霸王條款的損害,這也是消費領域的頑疾惡霸,沖擊公正正義,侵蝕消費基礎,消包養網費者對此深惡痛絕。近年來,不僅傳統服務的潛規則屢受詬病,表演訂票、在線游玩、在線文娛、網購快遞、醫療美容等新業態成為了重災區。2022年,中國消費者協會調查顯示,近九成的消費者碰到過霸王條款。2023年,全國12315平臺接受相關訴求24.1萬件,是2021年的3.3倍。小暗語觸及權利義務、責任風險的年夜調整。《條例》對霸王條款予以了重點關注,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礎上做了細化。

《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應用格局條款分歧理地免去或許減輕其責任、減輕消費者的責任或許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許解除合同、選擇訴訟或許仲裁解決消費爭議、選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許服務等權利。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頒布了《合同業政監督治理辦法》,規定經營者采用格局條款與消費者訂立合同,應當以單獨告訴、字體加粗、彈窗等顯著方法提示消費者留意商品或許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許價格、平安留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平易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嚴重短長關系的內容,并依照消費者的請求予以說明。對格局條款不得包括的內容也作了詳細的列舉。

在經濟生涯當中,有的以行業慣例為名肆意拒絕退訂或許收取高額的違約金,個別表演訂票平臺的糾紛數量甚至位居全國一切企業前列。有的限制消費爭議只能仲裁解決,消除了投訴、起訴等其他解決方法,增添了消費者的維權本錢。有的限制消費爭議只能由經營者居處地法院管轄,消除了消費者選擇合同實行地、侵權行為地起訴的權利,進步了消費者維權門檻。還有,“會員辦卡不難退卡難”、“套餐升級不難降級難”、“賬號注冊不難注銷難”等,這些問題惹起了廣年夜消費者強烈不滿,應當及時糾正。

下一個步驟,我們將鼎力開展平易近生領域“鐵拳”行動、守護消費專項執法行動,瞄準霸王條款,糾正一批、查處一批、曝光一批,切實改良消費親身經歷。進一個步驟用好全國合同示范文本庫,已經收錄各類合同示范文本565種,歡迎大師查詢應用。我就答覆這些,謝謝!

2024-04-09 11:03:06

光亮日報記者:

現在消費者越來越關注個人信息保護,一些APP過度采集應用個人信息成為近年來的熱點問題,請問對此《條例》是若何規定的?謝謝。

2024-04-09 11:04:10

國家網信辦網絡法治局負責人 尤雪云:

謝謝提問。我國高度重視個人信息保護,2021年就制訂實施了該領域的基礎性法令《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實該法的請求,《條例》第23條從三個方面規定了經營者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的義務。

一是經營者在供給商品或服務時,不得過度搜集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歸納綜合授權、默認授權等方法,強制或許變相強制消費者批準搜集、應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個人信息。經營者處理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守符合法規、正當、需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法處理個人信息。要遵照目標明確原則,具有明確公道的目標,并與處理的目標直接相關。要遵守最小化處理原則,采取對個人權益最小影響的方法,限于實現處理目標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搜集。要遵守公開通明原則,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昭示處理目標、方法和范圍。還應當遵照以“告訴—批準”為焦點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在消費者充足知情的條件下,自愿、明確作出批準后,方可處理個人信息。並且,消費者有權撤回批準,不得以消費者分歧意或許撤回批準為由拒絕供給商品或許服務。2021年,國家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制訂了《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法式需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明確了39種常見類型APP的需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APP運營者不得因用戶分歧意搜集非需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應用APP基礎效能服務。好比說,大師確定都經歷過網購,網購的基礎效能服務就是購買商品,需要個人信息范圍包含:注冊用戶的移動電話號碼,也就是我們的mobile_phone號;收貨人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付出時間、付出金額、付出渠道等付出信息。假如超越這些的話,好比像人臉識別,那樣就是過度搜集了,不是需要個人信息了。

二是經營者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應當合適有關法令、行政法規的規定。什么是敏感個人信息呢?敏感個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許不符合法令應用,不難導致天然人的人格尊嚴遭到損害或許人身財產平安遭到迫害的個人信息,包含生物識別、宗教崇奉、特定成分、醫療安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信息,以及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只要在具有特定目標和充足的需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辦法的情況下,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并且應當獲得消費者的單獨批準或許書面批準。假如處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獲得未成年人的怙恃或許其他監護人的批準,還要制訂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三是經營者應當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經營者應當保證消費者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知情權、決定權,包含查閱復制權、更正補充權、刪除權、解釋說明權等,樹立便捷的消費者行使權利的申請受理和處理機制。經營者不得不符合法令出售、供給或許公開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應當采取需要辦法保證個人信息平安,避免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個人信息的泄露、改動、丟掉,發生或許能夠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改動、丟掉的,經營者應當當即采取補救辦法,并告訴實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和消費者。謝謝!

2024-04-09 11:04:24

中國財經報記者:

消費者協會是連接消費者與經營者、行業協會和行政部門的橋梁和紐帶,請問消費者協會接下來將采取哪些辦法,依法實行職責,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謝謝。

2024-04-09 11:08:36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 王振宇:

謝謝您的提問,感謝對消費者協會的關心。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條例》對加強消費者協會組織建設和更好發揮消協組織感化提出了新請求。

一是明確各級國民當局應當加強消費者協會組織建設,對消費者協會實行職責予以需要的經費等支撐。40年來,消費者協會與廣年夜消費者樹立了親密聯系,遭到國民群眾信賴。當前,個別處所出現消協組織減少的趨勢,《條例》規定將有利于推動基層消協組織建設,為及時解決消費者的急難愁盼打牢基礎。

二是明確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認真聽撤消費者協會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查處理所反應的問題并予以回復、告訴。消協組織在開展社會監督中,通過消費者投訴、輿情監測等發現消費侵權問題或許意見比較集中的“吐槽”,反應給有關行政部門并推動及時處理,有利于消費侵權問題獲得有用解決。

三是細化了消費者協會的監督引導手腕,進一個步驟豐富法定職責“東西箱”和“組合拳”。一方面,可以樹立保護消費者符合法規權益的典範,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引導企業合規。另一方面,可以開展比較試驗、消費調查、消費評議、投訴信息公示、對投訴商品提請鑒定、發布消費提醒警示等,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

四是明確經營者應當接收消費者協會的監督。消費者協會可以通過提出改進意見或許指導談話催促有關經營者、行業組織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為解決消費投訴,消費者協會開展調查時,可以約請有關經營者到場陳述事實意見、供給證據資料等,經營者在這些方面應當積極共同。

五是規定有關行政部門經消費者和經營者批準,可以依法將投訴委托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者協會接收委托調解,將有利于緩解行政部門投訴處理壓力,將更多氣力用于監管執法;同時,可以充足發揮消費者協會聯系廣泛、親密的優勢,為消費者供給加倍簡便、本錢更低的調解服務,有用化解糾紛。除傳統的消協組織、維權站點線下調解外,本年3月15日,全國消協聰明315平臺上線試運行,為消費糾紛的息爭、調解供給了新渠道。

下一個步驟,全國消協組織將做好《條例》的宣傳者、踐行者、推動者、維護者,發揮好消法和《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和感化,凝集全社會的協力,配合維護好消費者的符合法規權益。謝謝!

2024-04-09 11:09:12

第一財經記者:

近年來,消費者對于預付式消費中的違約、服務縮水、退款難甚至卷款跑路事務反應凸起,請問《條例》對于規范預付式消費有哪些規定?謝謝。

2024-04-09 11:09:33

況旭:

謝謝您的提問。近年來,預付式消費種種亂象成為老蒼生的煩苦衷和安心消費的堵點,規范預付式消費也是這次《條例》立法的一個重點。剛才,司法部的郭啟文師長教師和最高法的陳宜芳密斯也都提到了這方面的內容,我借這個機會再具體說明一下。《條例》重要是從三個方面進一個步驟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

一是設立“書面合同”的義務。經營者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商品或許服務的具體內容、價款或許價格、預付款退還方法、違約責任等事項,通過書面合同的情勢,強化對經營者遵照承諾的約束,下降消費者維權時的舉證難度。

二是強化“按約實行”的義務。經營者應當依照與消費者約定供給商品或許服務,不得下降商品或許服務質量,不得肆意加價。假如經營者沒有依照約定供給,應當依照消費者請求實行約定或許退還預付款。針對經營者下降質量、偷工減料、服務縮水等情況,《條例》初次賦予了消費者合同解除權,並且經營者要退的不僅僅是預付款的余額,而是要根據合同實行情況和違約情況來定。

三是明確“事中告訴”的義務。經營者出現嚴重經營風險,應當結束收取預付款;經營者決定停業或許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早告訴消費者,繼續實行義務或許退還沒有消費的預付款余額。即便經營者沒有主觀的過錯,也將導致合同無法實行或許顯著增添消費者實行本錢,《條例》同樣也賦予了消費者合同解除權。

此外,雖然押金是擔保而非預付款,但同樣有“預付”的情勢和風險,也不難引發退款糾紛,所以這次《條例》對押金也作了相應的規定,請求經營者應當事前與消費者約定退還押金的方法、法式和時限,不得對退還押金設置分歧理條件,合適條件的要及時退還。消費者違約時,經營者扣除押金應當以實際損掉為標準,而不是簡單的“全有全無”。

需求強調的是,預付費消費是一種商業形式,觸及到各行各業,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領域內加強日常監管,查處違法行為,處理消費投訴。好比,單用處商業預付卡由商務部門主管,教導、體育、文明游玩、衛生安康、路況運輸也都有相應的職責,《條例》為預付式消費設立了專門罰則,明確由各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處罰;對于預收價格后卷款跑路的,還將依法列進嚴重違法掉信名單。謝謝!

2024-04-09 11:09:52

邢慧娜:

明天的吹風會就到這里,感謝幾位發布人,也謝謝列位媒體伴侶。大師再見!

2024-04-09 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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